
配合公安機關執(zhí)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,但總有些人無視國家法律,暴力抗法,最終只會換來法律的嚴懲。近日,岳塘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襲警案件,被告人李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。
疫情反復之下,生意難做工作難找,企業(yè)發(fā)展面臨壓力,工人收入受到影響,原本是企業(yè)與工人攜手共渡難關,而有人卻為一己私利在企業(yè)傷口上撒鹽,盜竊企業(yè)價值十萬余元的電纜線。近日,岳塘區(qū)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肖某甲、肖某乙依法批準逮捕。
都說“遠親不如近鄰”,鄰里關系處理得當則勝似親人,但倘若處理不好,就會因為一些瑣事引發(fā)糾紛,甚至可能造成嚴重后果。近日,岳塘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,被告人肖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,緩刑1年。
一男子曾因販毒被判處刑罰,另一男子曾因吸毒多次被強制戒毒,然而兩人并未從毒品的侵襲中反省,反而在合租的出租屋內(nèi)做起了容留他人吸毒的事情。近日,岳塘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,被告人易某、劉某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,同時扣押在案的毒品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沒收。
從提供“高效保健品”“免費旅游”到提供“養(yǎng)老服務”、投資“養(yǎng)老項目”,這起針對老年人的詐騙可謂花樣繁多、防不勝防,而其中最主要的一名犯罪嫌疑人,身份竟然也是假的。早在2002年,他就被宣告死亡,從天津來到湖南湘潭,他隱姓埋名20余年,這背后究竟發(fā)生了什么?
近日,岳塘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件,被告人陳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,同時責令其退賠各被害人損失。
“我”和岳塘的故事|朱大可:深耕岳塘 開拓創(chuàng)新 成就電氣“小巨人”
岳塘區(qū)“我愛湘潭我的家”群眾性精神文明建設主題活動暨“活力湘潭 快樂走娃”活動啟動
文旅新區(qū) 多彩岳塘丨在七星桃花源遇見“世外桃源”
我愛湘潭我的家|岳塘區(qū):歡天喜地鬧元宵
岳塘區(qū)舉行2025年新春升國旗儀式
新春走基層丨搖錢社區(qū):集體經(jīng)濟結碩果 村民分紅笑開顏
“我愛湘潭我的家”岳塘區(qū)“我們的節(jié)日·歡樂迎元旦”暨“心相蓮·搭把手——岳塘樂幫”文明實踐志愿服務集市(書院路街道專場)舉行
岳塘區(qū)“強國復興有我”思政微課總決賽舉行